凤翔嘉园、南馨嘉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
| 发表时间:2026-2-2 发布者:海瀛产发集团 浏览次数:1074 |
一、招标条件 凤翔嘉园、南馨嘉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海瀛南青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要求 2.1招标范围:凤翔嘉园、南馨嘉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对凤翔嘉园、南馨嘉院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清运至亭湖区垃圾转运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最高限价(总价含税):78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含税)的按无效标处理。 2.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同时具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且拥有良好的信誉。 3.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体人员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从2025年10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及所属县(市、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3.3若投标人存在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351558593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缴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海瀛产发集团网站(http://www.haiyingcf.com/) 说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海瀛产发集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瀛南青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环保产业园众创中心A座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15-809288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51558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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