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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6-6-17    发布者:海瀛产发集团    浏览次数:1136     

      1.招标条件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智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盐城。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智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不含冷库建筑设计及主体结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四向车智能立体货架、托盘、冷库制冷系统、冷库制冷系统配电及控制系统、冷风机水冲霜系统、蒸发式冷凝器给水系统的优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相关辅助设施的施工,以及压力管道的报检工作。其中:冷库制冷系统配电工程界面为控制柜(启动柜)往后;冷风机水冲霜系统工程界面为水封前;蒸发式冷凝器给水系统工程界面为蒸发式冷凝器进水口1米。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技术参数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补偿由此带来的费用调整,最终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及招标人确认的要求执行。

      2.1.3合同估算价:约4122万元。

      2.1.4合同暂定总工期要求为5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其中设计工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4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7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7月27日。

      工程整体竣工日期:2026年9月10日。

      总工期含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等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备案(包括各专项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4)质量目标: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智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包括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合同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2.1设计方面: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图纸及招标需求对工程进行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冷库设计)、后续服务(包括相关部门备案、设计交底、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设计单位应尽的相关义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需求。

      2.2.2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依法应由承包人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

      2.2.3施工内容: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四向车智能立体货架、托盘、冷库制冷系统、冷库制冷系统配电及控制系统、冷风机水冲霜系统、蒸发式冷凝器给水系统的优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相关辅助设施的施工,以及压力管道的报检工作。其中:冷库制冷系统配电工程界面为控制柜(启动柜)往后;冷风机水冲霜系统工程界面为水封前;蒸发式冷凝器给水系统工程界面为蒸发式冷凝器进水口1米货架、冷库制冷系统、管道保温系统、工艺配电及电气控制系统、给排水辅助系统等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的施工,但不含冷库建筑设计及主体结构施工。

      2.2.4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冷库制冷系统、冷库制冷系统配电及控制系统、冷风机水冲霜系统、蒸发式冷凝器给水系统等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注:1、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2、最终施工内容的范围以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GC2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GC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或GC2工业管道安装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 业绩要求:

      3.5.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项目(除单独冷库主体建筑施工)。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3年 5 月 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含2023年5月1日,但不含投标截止日)。总承包项目经理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6 年 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保函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

      账户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账户:16050000000041192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招标文件领取:

      7.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7.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8151389068)。

      8、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施工总承包方):江苏海瀛腾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大道海瀛大厦a座5楼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5371103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郑女士、苏女士

      电话:18151389068、13401777241

      邮箱:13358971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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